【原文】
14.腊人〔1〕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〔2〕,徒二十人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腊人:官名。制作供给干肉之官。
〔2〕府二人,史二人:据王引之《经义述闻》以为此六字是衍字。此暂保留原文。
【翻译】
腊人,由下士四人任长官,下辖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
《明史演义》是《中国历朝通俗演义》系列之一,共有一百回。作者用章回小说体裁形式写的小说,不像《三国演义》那样创造了一系列艺术形象的文学作品,而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