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2.掌邦之六典、八法、八则之贰〔1〕,以逆邦国、都鄙、官府之治〔2〕。执邦之九贡、九赋、九式之贰〔3〕,以均财节邦用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掌邦之六典、八法、八则之贰:六典、八法、八则,分别参见《大宰》第1、2、3节。贰,副也,谓副本。
〔2〕逆:考核。贾疏曰:“谓迎受句(勾)考之也。”邦国,谓畿外各诸侯国。都鄙,谓畿内公卿大夫采邑和王子弟食邑。官府,谓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六官及其属下各官。
〔3〕九贡、九赋、九式:分见《大宰》第9、7、8节。
【翻译】
掌管王国六典、八法、八则的副本,以辅佐大宰考核天下各诸侯国、王畿、朝廷官府的政绩。掌管王国九贡、九赋、九式的副本,以辅佐大宰平衡、节制王国的财政用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