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《道德经》被誉为“万经之王”,内容涵盖哲学、伦理学、政治学、军事学等诸多学科,曾被后人尊奉为治国、齐家、修身、为学的宝典。它对我国的哲学、科学、政治、宗教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体现了古人的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。先秦诸子以及国人的文化思想等都或多或少受到《道德经》的影响,而且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,包括文化、科学、宗教等各方面。
第57章 以正治国
【原文】
 
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。吾何以知其然哉①?以此: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②;人多伎巧③,奇物滋起④;法令滋彰⑤,盗贼多有。故圣人云:“我无为,而民自化;我好静,而民自正;我无事,而民自富;我无欲,而民自朴。”
 
【注释】
 
①然:这样,如此。
 
②滋:更加。下同。昏:乱的意思。
 
③伎巧:技巧,即智巧。
 
④奇物:邪事,奇事。
 
⑤彰:明白,清楚。
 
【翻译】
 
以清静无为的正道来治理国家,以奇巧诡秘的方法来用兵,以不扰害人民来治理天下。我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?根据在这里:天下的法禁多了,百姓就越加贫困;民众的锐利武器多了,国家就越混乱;人们的心智和机巧多了,邪风怪事就越容易发生;法律越是森严,触犯法律的人便越多。所以有道的人说:“我若‘无为’,百姓就会自我化育;我好静,百姓自然就会走上正道;我若无事,百姓自然富足;我无欲望,百姓自然就变得淳朴。”

【导读】

老子以“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反证应以“无事取天下”,继续强调清静无为的治国之道。
 
【解析】
 
在前面的章节里,老子曾经多次提到过无为而治的思想。本章的主旨仍是“无为而治”。老子认为,统治者如果能够无为、好静、无事、无欲,那么人民就会因为受到盛德的感化,自然而然地走上正道,既生活富裕又淳朴善良。
 
本章以“以正治国”开头,“正”指的是清正无为,这也是老子的治国方略。老子曾做过周朝的“守藏室之官”,这个官职虽然不大,但是有机会接近最高统治者。所以,老子通过对统治者认真观察,对他们的德行作了深刻剖析,提出了以正道来治理国家的建议,这一建议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借鉴意义。“正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独特的意义。中国人崇尚浩然正气,并认为正气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,所以才有“邪不胜正”的说法。而中国古代帝王中也有很多人以“正大光明”作为自己的道德准则,很多官员也把“正大光明”作为自己的为官之道,这里的“正”也就是正气和清正无为的意思。然而,老子所处的时代,其社会状况距离正大光明还很遥远,百姓正遭受着统治者的压迫,正在饱受战乱之苦。老子针对这一现实,呼吁统治者以正治国,这也喊出了当时人民的心声。
 
再来看“以奇用兵”的思想。老子的《道德经》虽然不是一部兵书,但是其中却包含着一些作战用兵的思想,这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有所涉及、老子向来反对战争,但是战争是不可避免的,它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好恶而不发生。针对这种现实,老子设计出了“以奇用兵”的计谋,为弱者和正义的统治者提供借鉴。如何理解老子“以奇用兵”的思想呢?老子认为,用兵就应该采用非常规的战术,用奇法、奇谋、奇计去迷惑对方,从而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。老子先论述“以正治国”的道理,紧接着又阐释“以奇用兵”的内涵,这看起来有些突兀,其实并不是随意而发,而是老子针对治国的“正”提出来的,用兵要“奇”,从政要“正”,他告诫统治者应以“奇”和“正”来治理天下。
 
由上可知,“以正治国”和“以奇用兵”的思想,是老子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对当时的统治者提出来的。春秋时代,兼并战争此起彼伏,社会秩序异常混乱,而人民也处在极度危险的环境之中,于是他们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。然而,一日每个人都拥有了武器,他们就不再感到安全了。人民不安全就会陷入恐慌,这种心理正是导致天下大乱的重要原因。所以,天下之所以不安定,其实是与统治者密切相关的。但是,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安定天下、震慑人民,大都主张施行严刑峻法,老子对此很不赞同,甚至还公了反对这种滥用国家机器的行为。在他看来,严酷的刑罚不但无法安定人心、稳定社会,还会起到反作用,所以,他主张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,强调感化的力量。
 
“以此: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”在这段话中,老子罗列出一系列社会现象,这是他对国计民生的具体思考,其中也包含着老子对社会现状的忧虑之情。老子认为,人民的本性是善良的,除非万不得已,他们决不会惹是生非。人民之所以发动暴乱,主要是因为统治者做出了暴虐的行为。而统治者越贪婪,天下的禁忌就会越多;天下的禁忌越多,民众的生活就会越贫困;民众生活贫困,就容易惹是生非,天下就会发生逆乱;民众逆乱,国家就会陷入混乱的状态;国家混乱,民众的机巧心智就会越来越多,邪风怪事也就更加盛行了;邪风怪事盛行,法令条文就会越来越森严,盗贼也就更加猖獗。
 
“故圣人云:‘我无为,而民自化;我好静,而民自正;我无事,而民自富;我无欲,而民自朴。”在这几句话中,老子引用得道明君的话来重申自己的观点。在他看来,得道明君之所以能够治理好天下,就是因为他们“无为”、“好静”、“无事”、无欲”(“无为”即不安为;“好静”即怀柔、宁静;“无事”即无所事事,亦作无为解;“无欲”即没有私心杂念)。所以,只要统治者以无欲、无为来治理天下,就能实现国泰民安。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 
以道治国则国平,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。以无事,则能取天下也。上章云,其取天下者,常以无事,及其有事,又不足以取天下也。故以正治国,则不足以取天下,而以奇用兵也。
 
夫以道治国,崇本以息末;以正治国,立辟以攻末。本不立而末浅,民无所及,故必至于以奇用兵也。
 
以道来治理国家,国家就会平安,以行政法律来治理国家,诡诈的军事行动就会发生。以平静安宁、以减少行政影响和法律惩治的手段能取得天下。《道德经》上篇说,得到天下的,通常是通过以平静安宁、不施加行政影响和法律惩治的手段,要是以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治理,不能够得到天下。所以以行政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,不能够治理天下,而必须依靠诡诈的军事行动。
 
以道来治理国家是以崇尚根本来平抑那些表面的、具体的问题;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是以邪辟的方法来解决表面、次要的问题。就像大树的根不能扎牢,枝叶也不能繁盛,百姓没有可依靠其生存的东西,所以必然导致诡诈地使用军事力量。
 
利器,凡所以利己之器也。民强则国家弱。民多智慧,则巧伪生;巧伪生,则邪事起。立正欲以息邪,而奇兵用;多忌讳欲以耻贫,而民弥贫;利器欲以强国者也,而国愈昏弱,皆舍本以治末,故以致此也。上之所欲,民从之速也。我之所欲唯无欲,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。此四者,崇本以息末也。
 
利器,是为自己谋利的工具。百姓的力量强大了,国家的力量就会削弱。百姓具备了太多的聪明才智,取巧作伪的事就会发生,就必然出现不正当地谋取利益的现象。设立行政法律系统来压制不正当现象,而会兴起军事冲突;让人们有所顾忌来消除贫困,而百姓更加贫困;制造强大的器物、设备来使国家强大,国家反而更衰弱,这都是舍弃根本来专注表面、次要的事,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。领袖的所想所求,百姓都会马上跟从。我所想要的只是没有欲望,而百姓也会跟着没有欲望而自然达到朴素、简单。上面四种情况是舍弃根本来专注表面、次要的事的例子。
 
苏辙《老子解》
 
古之圣人柔远能迩,无意于用兵,唯不得已然后有征伐之事。故以治国为正,以用兵为奇。虽然,此亦未足以取天下。天下神器不可为也,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唯体道者,廓然无事,虽不取天下而天下归之矣。人王多忌讳,下情不上达,则民贫而无告。
 
利器,权谋也。明君在上,常使民无知无欲,民多权谋,则其上眩而昏矣。人不务本业而趋末技,则非常无益之物作矣。患人之诈伪,而多为法令以胜之,民无所措手足,则日入于盗贼矣。
 
古代的圣人能够怀柔远方,优抚近地,没有用兵的心思,只有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兵征伐。所以以和平治理为常规,以用兵为特殊、偶然。虽然这样,这也还是不足以得到天下的。天下是神意造化之物,是不能凭主观意愿施为而改变的,不能妄图占有而任意使用的。凭主观意愿施为的必定失败;把天下据为私有的,也必定失去。只有体悟了道,才能平安无事,虽然不去夺取天下而天下万物都会来归顺。君王顾忌得多,百姓的想法难于被君王了解,那么百姓的穷困就没处去述说、求救了。
 
利器,是权力与谋略。明君在百姓之上实行统治,常使百姓没有智识、没有欲望,百姓掌握了太多的权力和谋略,统治者就会被迷惑而昏乱。百姓不重视农业而去忙活手工业和商业,就会出现奇特而不会带来好处的事物。想避免百姓的奸诈虚伪,而多设置法令来压制,百姓手足无措,就只好去犯罪了。

【经典解读】

“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”。治国之法和治军之法不同,《司马法》上说“国容不入军,军容不入国”,治国讲究仁义、法制,而治理军队,指挥战争则讲究奇谋、诡计;治国要坚守正道,不能用欺骗、诡诈的方式来统治百姓,与其他国家交往。所以古人云:“亲仁善邻,国之宝也”、“礼义廉耻,国之四维”。而兵则是“诡道”,越是不按照常理行事,越是能让对方迷惑,越能取得成功。如果治理的是整个天下,礼仪法令、诡计奇谋就都不足以凭恃了,只有“无为而治”才能使人们自化,天下安宁。
 
“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。忌讳,则礼仪、法规之类限制人民行为之物。老子认为对人民干扰过多才是他们贫穷的原因。利器、伎巧,是指谋利之工具、手段。人们有了过多的谋利手段,就会好高骛远,生产出更多的奢侈品,为了争夺这些“难得之货”,于是有了等级、有了欺诈、有了战争,国家混乱之源正在于此。法令滋彰,老子所说的法令和法律有所区别,现在所说的法律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社会准则,用以维护社会秩序,而老子所处的年代,法令则都是统治者肆意发放的,用来谋取利益、压制人们。比如,古代很多时候,统治者为了最大限度地盘剥利益,制定各种税法,人们种田、盖房子,甚至牲口产仔都要依令纳税。因此老子并非排斥以法治国,而是反对统治者肆意妄为。
 
“我无为,而民自化;我好静,而民自正;我无事,而民自富;我无欲,而民自朴”。上之所行,下之所效,第四十九章中说过,圣人在上,“百姓皆注其耳目”,所以要想用无为之法治理天下,就一定要自己先做到清静无为,以身作则,潜移默化地使百姓受到教化,而自己坚守正道、自己实现富足、自己回归纯朴。

【哲理引申】

曹参,字敬伯,沛人,西汉名将。陈胜、吴广农民起义后,沛县吏民拥立刘邦为沛公,曹参被推为中涓。
 
在协助刘邦创立西汉王朝的过程中,曹参立下了赫赫战功,“身被七十创,攻城略地,功最多”,“凡下二国,县一百二十二;得王二人,相三人,将军六人,大莫敖、郡守、司马、候、御史各一人”。楚汉战争结束后,曹参以功食邑平阳一万六百三十户,号平阳侯。
 
刘邦封自己的儿子刘肥为齐王,齐国民情“伪诈多变”,加之多年战争的破坏,经济凋敝,民不聊生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何治理齐,是大难题。刘邦想到了稳重的曹参,于是拜他为齐相国。曹参至齐,召集长老和儒生,征求“安集百姓”的计策。诸儒至者上百人,所言“人人殊”,均属不着边际的空论。曹参听说胶西盖公善长黄老之术,便使人厚礼请盖公。盖公说:“治道贵清静,而民自定。”曹参觉得和那些儒生的话相比这才是济世良言,于是“纳其言,用黄老之术”",“相齐九年,齐国安集,大称贤相”。
 
惠帝二年(前193年),丞相萧何死。曹参接替相位,他仍以治齐之术治汉,施政办事,一遵萧何约束,无所变更。郡国吏,选用敦厚长者,对华而不实、欲务声名者,概不录用。人有小过,曹参加以掩饰,相府相安无事。曹参日夜饮酒,不治事。吏及宾客见此情景,皆想劝他。曹参知其意,凡来者乃以酒堵其嘴。复欲言者,曹参复予之酒,直至大醉而去,终不得言。不久,相府官吏多仿效曹参,日夜饮酒高歌。从官对此很反感,但无可奈何。他们借相舍后园与吏舍挨着的条件,请曹参游后园,让他听到醉吏的狂叫,想乘机请求他惩治那些人。曹参非但不惩治醉吏,反而“取酒张坐饮,亦歌呼,与相应和”。
 
惠帝见曹参整日无所事事,以为是欺负他年轻。曹参的儿子窋为中大夫,惠帝令窋规劝其父。曹窋谏曹参。曹参大怒,笞曹窋二百大板。上朝时,惠帝责问曹参为什么打曹窋。曹参不直接回答,他脱帽谢罪说:“陛下自认为和高皇帝谁更贤能?”惠帝说:“我怎么敢和先帝比呢!”曹参说:“陛下以为我和萧何谁更贤能?”惠帝说:“您好像比不上萧何。”曹参说:“陛下说得对啊!先帝与萧何安定天下,法令既明。现在您做了皇帝,臣等为官,只需要遵照以前的法令不失误不就可以了吗?”惠帝说:“好,您请起吧!”

所谓“新官上任三把火”,当官都希望政令从已出,而曹参却深知有为而有不为的道理,在“无为”思想指导下,推行约法省禁、轻徭薄赋政策,所以收到了“天下俱称其美”的社会效果。惠帝五年(前190年),曹参病死。天下百姓都歌颂他的功劳:“萧何为法,若画一。曹参代之,守而勿失。载其清静,民以宁一。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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