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四卦最初没有文字说明。孔子注《易传》,从象数角度解释卦爻辞,赋予其哲理。在孔子之后,易学发展出“象数”、“义理”两大学派。根据研究思路的不同,《易经》研究者分为四大派:象、数、义、理;而象与数、义与理又可分别归为一类。有人认为,象数派接近自然科学,义理派接近社会科学。象数讲的是事实的“必然”性,义理则着重讲为何会“必然”。象数是《易经》的基础,《易传》的义理由象数变化而出。
象、数、义、理、占
象:体现《易经》符号能象征的事物及时间方位关系,含有现象、意象、法象等含义,是宇宙统一理论模式,除卦象、爻象外,太极图、八卦图、六十四卦图等都为象。
数:是《易经》占筮求卦的基础,是《易经》的数理表达,是对“象”的定量研究,除筮数、爻象外,还有阴阳数、大衍数、天地数、卦数、河图数、洛书数等。
义:体现《易经》的原意。有学者认为,卦辞、爻辞为第一意义系统,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文言》为第二意义系统,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、《系辞》为第三意义系统。
理:体现《易经》的哲学思想,包括天道观、人道观、天人观、辩证法等。
占:象、数、义、理在社会生活、人生实践中的具体运用,其分支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