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

中国历代史书中,以被赋予“正史”地位的“二十四史”最为重要,而“二十四史”之首就是西汉司马迁所著的《史记》。《史记》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,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,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(前122年),叙述了三千年左右的历史。全书略于先秦,详于秦汉,有本纪十二篇,表十篇,书八篇,世家三十篇,列传七十篇,共一百三十篇。
循吏列传 白话文翻译
太史公说:法令是用来引导百姓的手段,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手段。在文德武治不完备的情况下,善良的百姓心存畏惧而能够洁身自好,那是因为官吏还没有胡作非为。若是官吏能奉公尽职,按照原则办事,同样能够治理好国家,为何非要用严刑峻法来对待百姓呢?

孙叔敖,是楚国的处士。国相虞丘把他推举给楚庄王来接替自己。孙叔敖做了三个月的楚相,施行教化,教导百姓,使官民之间和睦同心,社会风气淳朴美好,政令宽缓不苛刻但能做到有禁必止,官吏没有奸邪作恶的,盗贼绝迹。秋冬农闲时他就动员百姓上山砍伐林木,以便春夏趁河流涨水时漂运出山外,百姓自有适合自己的谋生门路,安居乐业。

楚庄王认为楚国的钱币太轻,下令将小钱换成大钱,百姓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,全都抛弃了自己的生业。掌管市场的官吏向国相孙叔敖禀告说:“市场混乱,百姓不能安心在那里做买卖,无法决定是不是能够继续营业。”孙叔敖说:“像这样有多长时间了?”掌管市场的官吏回答说:“有三个月了。”孙叔敖说:“不必多说了,我现在就设法让市场恢复到原来的样子。”五天之后,孙叔敖上朝向楚庄王进谏说:“前段时间换钱币,大王认为旧币太轻了。现在市令向我报告说,市场混乱,百姓不能安心在那里做买卖,无法决定是不是能够继续营业。我请求大王下令立即恢复原来的钱币。”楚庄王答应了,命令才下达三天,市场就恢复了原样。

楚国人的民俗是喜欢乘坐矮车,楚庄王认为矮车不便于驾马,打算下令将车子改高。国相孙叔敖说:“频繁宣布各种政令,会让百姓无所适从,这样不好。要是大王非要把车子改高的话,我请求让乡里人家把门槛加高。乘车的人全是君子,他们不会为了过门槛而频繁下车,所以自然就能将车的底座提高了。”庄王同意了。半年后,人们都主动加高了自己的车子。

孙叔敖无需下令就使百姓自然顺从了他的教化,近处的人看到他的言行就会效法他,远方的人观察周围人们的言行变化也跟着效法他。因此孙叔敖三次担任国相都没有沾沾自喜,他知道这是自己凭着才能而得到的;他三次失去相位也不曾悔恨过,因为他知道那不是自己的错。

子产,是郑国的大夫。郑昭公在位时,任命自己宠信的徐挚担任国相,国家混乱,官民之间不亲睦,父子不和谐。大宫子期劝谏郑昭公,任用子产为国相。子产上任一年,孩童不再嬉戏打闹,老年人不必自己手提肩负,儿童也不用干犁田耕作的重活了。上任两年,市场物价稳定,买卖公平。上任三年,百姓夜不关门,路不十遗。四年之后,耕田的农具可以不必带回家。五年,男子可以不服兵役,不用下令就自觉按照无服办理丧事。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后逝世,青壮年大声哭嚎,老年人像孩童一般啼哭,说:“子产丢下我们死去了!百姓将何处安身啊?”

公仪休,是鲁国的博士,由于政绩优秀而出任鲁国国相。他遵奉法理,不轻易更改法令制度,文武百官都能自律,平行端正。他下令为官者不得与百姓争利,收入多者不许掠夺收入少者。

有人送鱼给他,他不肯接受。那人说:“听说您喜爱吃鱼,所以我才送鱼给您,为何不接受呢?”公仪休说:“正是因为我爱吃鱼,才不能接受你的鱼。现在我是国相,自己能买得起鱼;如果今天我接受了你的鱼而被罢官,谁还会送鱼给我呢?因此我不能要你的鱼。”

公仪休吃了自家园中的蔬菜觉得很美味,于是把自家园子中的蔬菜拔掉扔了。他见自家织的布很好,就立即把妻妾赶走了,并烧毁了家中的织机,说:“想让农民与织妇到何处去卖掉他们生产的东西呢?”

石奢,是楚昭王的国相。他为人清廉正直,不阿谀奉承,也不回避矛盾、畏惧权贵。一次他到各郡县巡察,恰巧路上有个杀人凶手,他派人追上并捉住那个杀人犯,结果发现杀人犯竟是他的父亲。他放走了父亲,回到府中将自己捆了起来。他派人告诉楚昭王说:“杀人凶手,是我的父亲。如果以惩处父亲来为自己树立政绩,那是不孝的做法;如果废弛法令纵容罪犯,是不忠的行为;我应该被判死罪。”楚昭王说:“你追捕罪犯却没有抓到,不该承受罪过,你还是继续治理政事吧。”石奢说:“不袒护自己的父亲,不是孝子;不执行国君的法令,不是忠臣。国君赦免了我的罪,是国君的恩惠;而服刑而死,是我的职分。”石奢于是没接受赦免令,自杀而死。

李离,是晋文公的法官。他因处理案件时听信错误的口供而枉杀了人,于是他将自己拘禁起来并判自己死罪。晋文公说:“官职有高低之分,刑罚也有轻重之别。这是你手下官员犯的错,并不是你的罪过。”李离说:“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,不曾将官位让给属下;我领取的俸禄很多,也不曾分给属下。如今我做了错误的判断而枉杀人命,却要将过错推给属下,我还没听说过这种事。”李离拒绝接受赦免令。文公说:“如果你非要认为有罪,那么我也该有罪吗?”李离说:“法官判案要遵循法规,错判案件则要亲自受刑,枉杀人自己就要以死偿命。您以为我能明察秋毫,判决疑难的案件,因此任命我当法官。而今我却判断失误而误杀了人,应当判处死刑。”最终还是没有接受赦免令,用剑自杀而死。

太史公说:孙叔敖说一句话,就使郢都的市场恢复了正常秩序。子产病逝,郑国百姓放声痛哭。公仪休见到妻妾织的布好就把她赶出门。石奢放走父亲而用自杀的方式替父亲顶罪,为楚昭王树立了好名声。李离因听错案情误杀人后,自己伏剑而死,帮助晋文公整肃了国家法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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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 匿名游客 评论 循吏列传 白话文翻译:非常具有历史参考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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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《史记》精注全译,李翰文主编 司马迁 撰、《帝鉴图说》、《钦定书经图说》、《飞影阁画集》、《马骀画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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