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邾文公卜迁于绎(2),史曰:“利于民而不利于君。”邾子曰(3):“命在养民,死之短长,时也。民苟利矣,迁也,吉莫如之!”遂迁于绎,未几而卒。君子曰:“知命。”楚昭王之季年,有云如众赤鸟(4),夹日以飞三日。周太史曰(5):“其当王身乎?若禜之(6),可移于令尹、司马(7)。”王曰:“除腹心之疾,而置诸股肱(8),何益!不穀不有大过(9),天其夭诸?有罪受罚,又焉移之?”遂弗禜。孔子曰:“楚昭王知大道矣,其不失国也宜哉。”案,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(10),荧惑为之退舍(11);邾文、楚昭之言,亦是物也,而终不蒙福,天道远而不可知如此。
【注释】
(1)楚昭王(?—前489):春秋时期楚国国君,楚平王之子。
(2)邾文公卜迁于绎:事见《左传·文公十三年》。绎,今山东邹城。
(3)子:封爵。邾国为子爵封国。
(4)楚昭王之季年,有云如众赤鸟:事见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。
(5)周太史:周敬王时太史,名州黎。
(6)禜(yǒng):祭拜日月、星辰、山川等,以禳除灾害的祭祀。
(7)令尹:官名。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最高官职,辅佐楚王掌管全国军政事务。司马:官名。令尹之下,主管军事。
(8)股肱(gōng):腿和胳膊。意喻辅弼大臣。
(9)不穀(gǔ):不善。君侯自称之谦词。
(10)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:宋景公(?—前452),宋国国君,宋元公之子。《吕氏春秋·制乐篇》:“宋景公之时,荧惑在心(妖星侵犯了心宿的正常位置,正当宋国之分野),公惧,召子韦而问焉,曰:‘荧惑在心,何也?’子韦曰:‘荧惑者,天罚也;心者,宋之分野(星宿与各地的对应)也。祸当于君。虽然,可移于宰相。’公曰:‘宰相,所与治国家也,而移死焉,不祥。’子韦曰:‘可移于民。’公曰:‘民死,寡人将谁为君乎?宁独死!’子韦曰:‘可移于岁。’公曰:‘岁害则民饥,民饥必死。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,其谁以我为君乎?是寡人之命固尽已,子无复言矣。’子韦还走,北面载拜曰:‘臣敢贺君。天之处高而听卑。君有至德之言三,天必三赏君。今夕荧惑其徙三舍,君延年二十一岁。’……是夕荧惑果徙三舍。”
(11)荧惑:此非火星。乃妖星之谓。
【翻译】
邾文公占卜迁都到绎的事,史官说:“有利于百姓而不利于国君。”邾文公说:“活着就是为了抚养百姓,而死的或早或晚,那是由于运命的缘故。对百姓如果有利,迁移就是了,没有比它更吉利的了!”于是迁至绎,不久邾文公就去世了。君子说:“邾文公知晓天命。”楚昭王末年,有一团云彩像一群红色的鸟,围绕太阳飞了三天。成周太史说:“恐怕要应在君王的身上吧?如果禳祭,可以移到令尹、司马的身上。”楚昭王说:“把腹心之疾去掉,而放到大腿和胳膊上,有什么好处!我没有重大过错,上天能让我夭折吗?有罪就受惩罚,又能移到哪里去?”于是就不禳祭。孔子说:“楚昭王懂得大道了,他不会丢掉国家也是相宜的了!”案,宋景公连续三次发表贤明君主的言论,妖星为他退避;邾文公、楚昭王的话,也是这种性质,竟然最终没有蒙受福报,天道就是这般邈远难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