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勋
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,以等其功。王功曰勋,国功曰功,民功曰庸,事功曰劳,治功曰力,战功曰多。凡有功者,铭书于王之大常,祭于大烝,司勋诏之。大功,司勋藏其贰。
司勋掌管六乡赏赐土地的法则,以赏赐的多少体现功劳的大小,辅成王业之功叫做勋,保全国家之功叫做功,有利民生之功叫做庸,勤劳定国之功叫做劳,为国制法之功叫做力,战功叫做多。凡有功劳的人,就书写他的名字和功劳在王的大常旗上,死后就在冬季祭祀宗庙时让他配食,司勋向神报告他的功劳。大功劳,由司勋收藏功劳簿的副本。
掌赏地之政令。凡赏无常,轻重视功,凡颁赏地,参之一食。惟加田无国正。
掌管有关征收所赏赐田地的赋役的政令。凡赏赐田地的多少没有一定数额,赏赐的轻重依据功劳的大小。凡所颁赐的赏地,国家收取三分之一的租税。只有加赐的田地国家不征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