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兵掌五兵、五盾,各辨其物与其等,以待军事。及授兵,从司马之法以颁之。及其受兵输,亦如之。及其用兵,亦如之。
司兵掌管五种兵器、五种盾牌,辨别它们的种类和质量等级,以供军事所需。到出兵打仗发授兵器时,遵从司马的法令而颁授。到打完仗接受送还的兵器时,也遵从司马的法令。授给守卫所需的兵器时,也遵从司马的法令颁授。
祭祀,授舞者兵。大丧,廞五兵。军事,建车之五兵;会同亦如之。
举行祭祀时,授给舞蹈者用作舞具的兵器。有大丧时,陈列用作明器的五种兵器。有军事行动,装备战车上的五种兵器;会同时也这样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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