遂士掌四郊,各掌其遂之民数,而纠其戒令,听其狱讼,察其辞,辨其狱讼,异其死、刑之罪而要之,二旬而职听于朝。司寇听之,断其狱,弊其讼于朝,群士、司刑皆在,各丽其法以议狱讼。狱讼成,士师受中,协日就郊而刑、杀,各于其遂肆之三日。若欲免之,则王令三公会其期。
遂士掌管六遂以及四郊的诉讼,各自掌管所属辖之遂的民众数目,并纠察他们遵守戒令的情况,审理他们的诉讼,审察他们的讼辞,辨别其案件的大小,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上报司寇,过二十天以后再依其职责在外朝对案件加以会审。届时大司寇主持会审,在外朝对重案、轻案作出判决,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也都在场,各自提出法律依据及量刑意...
若邦有大事聚众庶,则各掌其遂之禁令,帅其属而跸。
如果国家有大事需要聚集六遂的民众,就各自掌管有关本遂民众的禁令,率领其部属戒严禁止闲人通行。
六卿若有邦事,则为之前驱而辟。其丧亦如之。
六卿如果有国事而到遂地去,就为他们充当前导并清除路上的行人,六卿去世时也是这样做。
凡郊有大事,则戮其犯命者。
凡郊地有征伐、田猎等大事需征调六遂之民服役,就惩罚那些违犯命令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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