载师掌任土之法。以物地事,授地职,而待其政令。
载师掌管利用土地、制订相应税率的法规,以分辨不同土地的不同功用,授给不同职业的人,以待完成国家征税的命令。
以廛里任国中之地,以场圃任园地,以宅田、士田、贾田任近郊之地,以官田、牛田、赏田、牧田任远郊之地,以公邑之田任甸地,以家邑之田任稍地,以小都之田任县地,以大都之田任畺地。凡任地,国宅无征,园廛二十而一,近郊十一,远郊二十而三,甸、稍、县、都皆无过十二,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。
用国都中的土地来作普通百姓和官员的住宅,用城外郭内的空地来作种植瓜果蔬菜的场圃,用近郊的土地来作宅田、士田、贾田,用远郊的土地来作官田、牛田、赏田、牧田,用邦甸中六遂以外的土地作公邑,用稍地来作家邑之田,用县地来作小都之田,用畺地来作大都之田。凡是使用土地的征税办法,都城内的官宅免征税,种植瓜果蔬菜的园圃和民宅,税率是二十...
凡宅不毛者,有里布;凡田不耕者,出屋粟;凡民无职事者,出夫、家之征。
凡是宅地旁边不种植桑麻的,要按其宅地面积处以罚款;凡是让田地荒芜不耕种的,根据所荒废田地亩数罚出屋粟;凡民众无职业而又无所事事的,就要罚他交出夫税、家税。
以时征其赋。
按时征收各种赋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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