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同
典同掌六律、六同之和,以辨天地、四方、阴阳之声,以为乐器。
典同掌管六律、六同的谐和,以辨别天地、四方、阴阳的声音,以调整各种乐器的声音。
凡声:高声
[缺字]
,正声缓,下声肆,陂声散,险声敛,达声赢,微声韽,回声衍,侈声筰,弇声郁,薄声甄,厚声石。
凡是钟所发出的声音:如果钟体上部过大,发出的声音就盘旋在钟内而不响亮;如果钟体上下过直同大,发出的声音就缓慢凝滞;如果钟体下部过大,发出的声音就会放肆外出而毫无余韵;钟体一边偏大,发出的声音就离散而不内聚;如果钟体一边偏窄,发出的声音就内敛而不外扬;如果钟体偏大,发出的声音就过于宏大;如果钟体偏小,发出的声音就微弱而小;如...
凡为乐器,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,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。凡和乐亦如之。
凡是制造乐器,都以发出的声音能够符合钟的十二律来确定它们的口径、高度,对照十二种病钟的声音来纠正其容量使合乎要求。凡是调整旧乐器也是这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