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孙休朱夫人,朱据女,休姊公主所生也〔1〕。〔一〕赤乌末,权为休纳以为妃。休为琅邪王,随居丹杨。建兴中,孙峻专政,公族皆患之〔2〕;全尚妻即峻姊,故惟全主佑焉〔3〕。
初,孙和为太子时,全主谮害王夫人,欲废太子,立鲁王;朱主不听,由是有隙。五凤中,孙仪谋杀峻,事觉被诛。全主因言朱主与仪同谋,峻枉杀朱主。休惧,遣夫人还建业〔4〕,执手泣别;既至,峻遣还休。
太平中,孙亮知朱主为全主所害,问朱主死意〔5〕。全主惧曰:“我实不知,皆据二子熊、损所白!”亮杀熊、损。损妻是峻妹也,孙綝益忌亮;遂废亮,立休。
永安五年,立夫人为皇后。休卒,群臣尊夫人为皇太后。孙皓即位月余,贬为景皇后,称“安定宫”。
甘露元年七月,见逼薨〔6〕,合葬定陵。〔二〕
【注释】
〔1〕公主:指孙权的女儿鲁育。因嫁给朱据,故又称朱公主或朱主。
〔2〕公族:诸侯的家族。陈寿的《三国志》以曹魏为正统,所以称孙氏家族为公族而不称皇族。
〔3〕佑:帮助。
〔4〕建业:县名。县治在今江苏南京市。
〔5〕死意:死亡原因。
〔6〕见逼薨:被逼而死。
【裴注】
〔一〕臣松之以为:休妻其甥,事同汉惠。荀悦讥之已当,故不复广言。
〔二〕《搜神记》曰:“孙峻杀朱主,埋于石子冈。归命即位,将欲改葬之;冢墓相亚,不可识别。而宫人颇识主亡时所著衣服,乃使两巫各住一处以伺其灵;使(察鉴)〔察战监之〕,不得相近。久时,二人俱白:见一女人,年可三十余,上著青锦束头,紫白袷裳,丹绨丝履;从石子冈上,半冈而以手抑膝,长太息;小住须臾,进一冢上便住;徘徊良久,奄然不见。二人之言,不谋而同;于是开冢,衣服如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