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及注释】
景初中[景初:三国时期魏明帝曹睿的第三个年号。],苍梧吏到京[苍梧:苍梧郡,郡治在今广西梧州、贺州与广东封开一带。],云:“广州西南接交州数郡[交州:古地名。东汉时期包括今越南北部和中部、中国广西和广东。],桂林、晋兴、宁浦间人有病将死[桂林、晋兴、宁浦:都是秦汉时期的郡名,治所在今广西省。],便有飞虫,大如小麦,或云有甲,常伺病者居舍上。候人气绝,来食亡者。虽复扑杀有斗斛[斗斛:斗与斛。两种量器。亦泛指量器。十斗曰斛。],而来者如风雨,前后相寻续,不可断截,肌肉都尽,唯余骨在,便去尽。贫家无相缠者,或殡殓不时,皆受此弊。有物力者,则以衣服布帛五六重裹亡者。此虫恶梓木气[梓木:一种用途广泛的材木,古代人常用来做器具、乐器、棺材等。],即以板鄣防左右[板鄣:亦作“板障”。木板屏障。],并以作器,此虫便不敢近也。入交界更无,转近郡亦有,但微少耳。”
【翻译】
景初年间,苍梧郡的官吏到京城来,说:“与广州西南接连的交州的几个郡,即桂林、晋兴、宁浦一带,人有病将死时,就有大量飞虫出现,这些虫如小麦大小,有人说还带着甲壳,常常为窥伺病人而停在房舍上,等到病人一旦断气,就飞下来吃死人。虽然经过反复扑杀、消灭的飞虫以斗斛计,但飞来的虫仍像风雨一样,前后连续着,无法阻拦截断它们。尸体的肌肉全都被吃光,只剩下骨头还在时,这些虫便都飞走了。贫穷人家没有缠裹死人的布,或殓葬不及时,都会受到这种飞虫的危害。富贵人家,有物力的,就用五六层衣服布帛把尸体包裹起来。这种虫厌恶梓木的气味,于是人们便用梓木板隔在尸体左右,并用梓木来做棺材,这种虫就不敢靠近了。进入交州境内,这种飞虫就没有了,附近几个郡也还是有,只是数量很少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