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ì5 个义项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。
同本义。
废,废除。
忘记。
离开。
qì16 条引证
弃,捐也。 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弃者,不孝子人所弃也。”
天之弃商也久矣。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
抛子弃草间。 王粲《七哀》
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 苏洵《六国论》
敌弃炮仓皇遁。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
子孙弃者。 清·袁枚《黄生借书说》
弃其妇。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弃甲投戈。 《广东军务记》
弃厌
水官弃矣。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。注:“废也。”
弃言
弃,忘也。 《尔雅》
其庸可弃乎。 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。注:“犹忘。”
弃忽
子弃寡人。 《战国策·秦策》。注:“去也。”
弃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