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夏曰:“贤贤易色;事父母,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;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”

【原文】
 
1.7子夏曰①:“贤贤易色②;事父母,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③;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子夏:姓卜,名商,字子夏,孔子的高足,以文学著称。比孔子小四十四岁,生于公元前507年。孔子死后,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。

②贤贤:第一个“贤”字作动词用,尊重的意思。贤贤即尊重贤者。易:有两种解释,一是改变的意思;二是轻视的意思,即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。

③致其身:致,意为“奉献”、“尽力”。这里是要尽忠的意思。
 
【翻译】
 
子夏说:“一个人能够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;侍奉父母,能够竭尽全力;服侍君主,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;同朋友交往,说话诚实、恪守信用“这样的人,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过什么,我也一定要说他已经学习过了”
 
【解读】
 
修己当从身边做起

子夏的这几句话意在重申孔子的观点:修德必须重视实践。在他看来,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实践,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,才能摸索出真正的学问,这与掌握了多少文化知识并无太大的关联。并且,他还给我们指出,只要能在实践中做到“德”“孝”“忠”“信”等,就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。即便那个人没有学过多少知识,依然能够受到人们的尊敬。因为,德行远比学识重要。
 
“贤贤易色”,指的是夫妻间相处时,做丈夫的应当对妻子的品德多加重视,不要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美色上。夫妻是最亲密的人,重视妻子的德行,对于提高自己的修养大有裨益,唐太宗李世民、明太祖朱元璋都因为身边有贤妻而少犯了不少错误。如果只看重美色,耽于狎昵,必然有损美德,甚至会铸成大错。历史上因沉湎于美色而亡国的君主不在少数。比如,为讨得宠后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,因迷恋杨贵妃而毁掉唐朝盛世的唐明皇李隆基。倘若当年的周幽王、唐明皇喜好仁德,做个德行高尚的君主,还会失信于天下,导致家国倾覆吗?
 
“事父母,能竭其力”讲的是孝道,而且,子夏还重点提到了“竭其力”。常言道,百善孝为先,只有孝顺父母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。不过,这里的“竭其力”并不是非要竭尽全力,应当视实际情况而定,只要对自己的父母尽心行孝就行了。并且,是不是孝子也不能用赡养父母的物质条件来衡量,若是那样的话,穷人家就没有孝子了。
 
“事君,能致其身”讲的是“忠”君之道。在古时,作为臣子的,就应当尽人臣之力,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。若是放到现在,这个道理同样说得通。比方说,你身为国家公务员,就得尽自己最大的本分为人民谋福祉;身为企业高管,就得尽自己最大努力为公司谋利益。即便你是个手艺人,也得把自己的活计做好、做精了,才会有人让你挣他的钱。说白了,你得干一行爱一行才行。无论做什么事情,都要拿出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忠诚和热情,甚至还要更多,这才是“事君”之道。
 
“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”是个诚信问题。其实,这与上边的“事君,能致其身”是相互关联的,与朋友或同事交往,若是答应了对方的请求,就要尽力去做。倘若能够做到则是最好,即便是没有做到,只要你尽力了,也不会失信于人。大家都知道人无信而不立的道理,这也是与人交际的根本。尽心尽力地替人家做事,就是恪守诺言,忠人之事。若是表面上答应帮忙,背地里却另有一套,也没有丝毫的愧疚之心,这就是失信于人,是不道德的行为。
 
本章中所讲的四种关系,占了五伦中的四伦,足能看出子夏对道德实践的重视。在他看来,若想做个真正有道德的人,就应从身边事做起,只有躬身践行,方能悟透真正的学问,才算有着真正的仁德。倘若只会空谈大道,而不将其付诸实际行动,充其量只是徒有其表,是个假道学而已。这也难怪子夏会说“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”了。若是有人能够全部做到这些,不管他的知识是深是浅,仅凭他表现出来的德行,我们就能认定此人必是真有学问。而且,这也暗合了孔子所讲的做学问要先学会做人的道理。
元芳,你怎么看?